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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看闹钟,时针正指在11这个数字上。
没错,现在是晚上11点整。
我又懒惰的没有写PAPER和实验计划。
在静静的夜里,点一盏豆灯,开着小电,看耽美小说。
书名叫《娱乐圈无神论》。
莫名的,挺喜欢这本小说。
作者以前没听说过,但是文笔很不错。
剧情也好。
最重要的是,人物的性格很得我心。
全文看了还不到一半,却深深恋上了文章里面那淡淡的温情,熨帖了孤寂,
窗外雷声轰鸣。
我听着听着,就想打开WORD记录下这段突如其来的心情。
我喜欢上了这座名为芝加哥的城市。
说下雨就下雨。
说打雷就打雷,还伴着闪电。
前一秒晴空万里,后一秒大雨瓢泼。
下完雨立马就万里无云,天放晴。
暴风雪起来可以漫天白茫茫的让你看不见脚底下的路。
若不是芝加哥的冬天实在太冷,而我又太过怕冷,
一年到头都有刮不完的风,而我的皮肤又承受不了凛冽刺骨的风,
我想我会深深爱上这座城市。
夜半暴雨,第二天天明的时候若不是看到地上那还未干透的水迹,
你几乎无法可想,曾经发生过什么,春雨了无痕。
这会儿,闪电已经越发频繁起来,照亮了纯黑的天幕,
也许再不一会儿,就是大雨倾盆。
春雨润物,明早起来,也许枝叶就都抽出了嫩绿的新芽。
又是一年春来到。
我喜欢这样的简洁直接。
芝加哥的气质真的和我很合。
就像我喜欢想哭的时候就放声痛哭鬼哭狼嚎,想笑的时候就肆无忌惮捶胸顿足。
哭过笑过之后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继续一路前行。
可随着年龄的增加,有的时候,越发的不能任性的去表达自己的心情。
学会了收敛学会了忍耐,却少了畅快。
这一次,我奢侈给自己放了半个月的长假。
一周的春假,外加请假一周。
从芝加哥出发,做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到了夏威夷,之后又去了西海岸的洛杉矶,
踏上了奢华纸醉金迷的拉斯维加斯,
蜻蜓点水般的在丹佛转机之后到了华盛顿特区,
短暂领略了费城的风采之后到达了旅行的终点站,
全世界的金融中心,
古老的纽约。
最后,回到自己的起始点,芝加哥。
一路走下来,
我深深的领悟到,
我还是最喜欢芝加哥。
回来的那天,我心里有一种归家的亲切感和踏实感。
即使夏威夷的风光实在迤逦,
即使洛杉矶有着星光熠熠,
即使拉斯有着数不清的诱惑,
即使华盛顿漂亮华丽,
即使费城有沉淀着历史韵味的建筑,
即使纽约可以托起无数人的梦想和期冀,
我还是喜欢毫不遮掩朴素豪放又不是文化历史与艺术的芝加哥。
密歇根湖透蓝的水天相接,
芝加哥高广辽阔的蔚蓝天空,
清新舒爽的空气,
让人觉得舒服,自由。
最近很忙,天气很阴,
可午后,我还是想起抬头看看了天空,
乌云密布,大雨将至,
可我知道,
这雨过后,
还是晴天,
大大的太阳,
还会高挂在天空,
冲着我微笑。
小柳儿,亲爱的小柳儿,你好久没出现了。我想你了。以下为小柳的回复:
亲爱的,你的bo锁了啊~~难道以后都看不到你的日志了咩?话说你有围脖没?我加你啊~~想死你了,所以偶今天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