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迷你的洒水壶,让喷喷提着给它拍了照。
背景是 高三时候、每天中午我最爱去的三楼露台,冬天晒太阳的好去处。【竹洲岛】
在痕痕的微博看到这段话的时候很有感触:事实证明,我自己就是“老公什么的”,加班后回家,在小摊上买上一串烤玉米,五串鸡脆骨,烤熟后用塑料袋包起来,一共要套两只塑料袋,然后将食物放入车兜,下意识地拍了双手,不知是掸灰,还是表示大功告成,然后我就骑着车钻入黑夜了,黑夜啊,风啊,雪啊,看到了吗,在我的头盔下,是一副欲哭的脸。
会有那样的时候。
我记得是暑假学爵士舞的时候,上课的时间还没有来回的车程长。在七点多回去的路上,想着去解决一下晚饭,于是便在七塔寺附近下车。胡乱地走,到箕漕街的时候突然想到锁仔就住在这附近,于是掏出手机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一起吃一顿就好了呐”——大概我是怀着这样的想法。当时可悲又可笑的是自己存错了锁仔的号码,这条短信去了一个不知名的陌生人那里,对方在确定他不认识我之后没有了回音。无奈地晃荡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吃饭的店,于是一个人钻进了一家甜品店,随便点了一份布丁。店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已经忘了自己吃布丁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只记得出来以后坐上等了很久很久很久的5路车,再转车回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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