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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陈奕迅《最佳损友》
陈奕迅的声音每每会在某个奇妙的瞬间进入我的思绪,ipod里飘出他婉转而苍茫的嗓音,用一种平淡到近乎无感的语调唱着《最佳损友》。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它已经被称为老歌了,然而依然跳脱于各种吟咏情爱的歌曲中撞击着我的耳膜。我不懂粤语,却依然听出那句“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突生一种怅然感。
前几日文灶的欢唱,朋友唱的尽是些搞怪无厘头的曲目,然后在昏昏欲睡中突然响起Eason的嗓音,瞬间睡意全无,脑海中倾满复杂的情感。第一次听见陈奕迅是那首几乎所有人都烂熟的《十年》,只觉得不过是一个头发乱糟糟又不好看的男人,歌固然是婉转美妙的但几次过后也就腻味了。一直到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朋友发来一段视频,Eason穿着黑色t恤半垂着头双手抱着话筒唱着“得不到的永远再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瞬间秒杀。
世上有的东西就是如此奇妙,喜欢了便戒不掉,习惯了就改不了。懂得时候就开始喜欢他,越喜欢就越发现他的好。知道他不英俊,却看起来很帅;明白他不激烈,却看起来很屌。听歌有时候也是缘分,虽然所有歌曲的原意都是普及大众,但是总会在某个关卡路口莫名的和自己契合了,彼时某种心境被一语中的地剖开,赤裸裸地摊于日光之下。如同普罗大浪猛地撞击着心脏。一直很想大吐苦水一般写一篇长长关于他的文章,却无奈自己的言词拙略。
有人和我说,人会爱上某首歌曲是因为它凝聚了某个片刻的自己,或是某时某地的情节,直到有一天自己厌倦了自己,也就连带着麻木于那些烂熟于心的句子了。于是,当耳朵里再一次响起这首歌,我立刻联想到两年前离家前那个简陋的KTV,林炎用他极不标准的粤语唱着这首歌,明明伤感的气氛完全因为他扭曲的发音搅乱,然后他说,送给我最亲爱的十三。 现在想来真的很久了,离开死党的日子。如何遇见的场景早就记不真切了,忘记谁先上来搭的话,谁又和谁最先在一起的。有一些记忆也许似曾相识,某个夜晚一群人在空荡的中山路上一字排开的行走,某场聚会无数个醉意浓浓的熊抱。所有纠结在一起的感情,阴差阳错的故事,太过戏剧化的情节竟然在这群人之间悄无声息的延续到现在。大家大大方方的谈论着,回忆着,每一个眼神都想回到穿校服的日子。无来由的一群人,能聚集到一起本就是很奇妙的东西。我生而就是防备心很重的人,似乎要花上别人一辈的时间才能认定些什么。只是我也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定这样一群人,认定无论结果如何永远饱有这份情感。
学生时代的友情单纯地让人轻松惬意,不似现在,友谊上面加注了太多东西——未来、理想、利益还是情感的企图,有时候麻木了却也再不会像原来那样单纯对待一个人好了。今年年后离家的时候他们从大老远跑到车站来送我,却无奈地错过了分秒,然后又吹着冷风骑着车回去。其实撒了小谎,害怕看到送别的苍凉场景。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像完结篇,没有续集。想着慢一点,再一点,而后重复一遍一遍,对于每个人是多么复杂而纠结。
大学以后常常失眠,总是做奇怪的梦,然后在晨曦未亮的时候醒来。眼睛中是酸胀而皮肤搭着厚重的眼皮,关节泛这苍白,指甲陷进肉里,是一场片段模糊的噩梦。梦到岔路口的抉择,对与错、得与失,爱情掉入现实的渊。是怕失去跟舍不得,这六个字,让我握紧了一夜的拳。我总是和别人说着两年我成熟了很多,甚至久而不见的人也总惊与我的变化。然而,对于现实和世故两个词语我总是羞于启齿却又习惯性地倾灌到自己身上。曾经有个长者和我说世故并不代表长大,或许是这样吧,也或许我所谓自以为的成熟只是心境上的颓唐而已。太害怕没回报,太固执于结局,怕太执着的愿望到最后都变成了妄念。
一直揣摩这首歌的最后一句话: “总好於那日我 没有 没有 遇过某某。”
或许,这是才最该庆幸的事情吧。
于是进来便看到你的博 这是种奇妙的缘分 喜欢Eason很久了吧 从不懂粤语 到能听到粤语 都是因为他的歌声 也喜欢你的文字 是最真切的 心底的感受 以下为Ree的回复: 來者即是緣,我也一直都相信緣分。人和人之間總會被某種相同的東西串聯在一起才會相識吧。 ![]()
以下为七小夕的回复: 呀。真是好久不見。
以下引用wei(游客)在2011-5-28 1:06:00发表的评论: 好多感触的孩子~ 以下为七小夕的回复: 呵呵。想太多嘛~ 以下为七小夕的回复: 那要加油噢。现在应该是最忙的时候了吧~
以下为七小夕的回复: 嘿。是比我这半吊子二年级应景得多。 毕业愉快哦~
以下为七小夕的回复: 呵呵。想太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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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E BY LaiYY 2008.8.30 迷失城堡 | |||||||||||||||||